(试行)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为了抓住机遇,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业的发展,现根据《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享受服务外包企业扶持政策的条件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信息服务、应用管理和业务流程等发包给企业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我区服务外包应以交通商务、信息技术、研发设计、专业技术和专业咨询为发展重点。享受本实施意见中有关扶持政策的新引进服务外包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税收属地,能创造一定量就业机会或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经区促进服务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可以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二、财税政策
1、做强服务外包的楼宇经济。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楼宇,为鼓励该楼宇的销售、物业部门在促进服务外包工作中作出贡献,按该楼宇入驻服务外包企业实现的相关增加值、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形成的区得财政收入部分,给予3%至10%的专项补贴。
2、加强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加大服务外包园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区财力的可能,从区级财政收入中安排发展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与商务部和市政府批准的对服务外包示范区安排的专项资金按1:1的比例进行匹配,重点支持服务外包园区建设,主要用于园区内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鼓励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专业产业园区或服务业集聚区内建立外包产业基地,凡都市工业园区通过产业调整,被认定为服务外包园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30万元。
3、鼓励国内外著名服务外包企业落户我区。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内外著名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入驻服务外包园区,涉及购地建设、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经营用房的,对其购买自用办公、经营用房的,按购房价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120万元);对其租赁自用办公、经营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120万元)。
4、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政策。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区相对应的招商引资的财政扶持政策、促进现代交通商务核心区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多媒体谷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和促进市北工业园区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即这些企业实现的相关增加值、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形成的区得财政收入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
5、服务外包企业的融资担保。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对部分纳税状况好、成长性强、诚信记录良好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短期融资20%的贴息。
6、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服务外包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7、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增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三、专利品牌政策
1、实施企业品牌战略。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对荣获国家驰名商标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荣获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服务)、出口名牌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复评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复评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服务)、出口名牌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2、鼓励区域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专利。推荐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上海市培育专利试点、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凡被评为市级培育专利试点、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
3、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对符合条件且取得行业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其国际认证的维护和升级。
4、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鼓励企业参加每年的软件外包峰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专项会展,并给予参展费用补贴。充分利用政府现有的国外资源,发挥留学生积极性,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四、人才政策
1、加快服务外包专业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区域内的教育培训资源,引导各级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对于培养服务外包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培训机构和单位,给予场地、设备租用等方面一次性资金补贴。
2、积极开发职业见习基地。大力扶持服务外包企业的职业培训项目,本区30岁以下青年进入服务外包企业见习,经区劳动部门认定,给予个人实习补贴,给予企业带教费补贴;见习期满后,外包企业聘用录用见习后人员满一年的(含见习期),给予一次性奖励。
3、大力引进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将服务外包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列入《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服务外包企业引进高层次、国际化和紧缺急需的人才,由区人事局给予“特事特办”,实行全过程指导服务。对符合申报“上海市居住证”的相关人员,在人才服务中心指导下,加快申报流程周转时限。对外地户籍人才引进,积极争取入户指标,有计划、按政策逐步解决,积极为其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进入我区服务外包园区内工作和创业,凡符合《2007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资助对象,由区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制定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奖励机制。在区人才奖励基金中设立专项奖励项目,对在服务外包园区内从事服务外包工作一年以上并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高级人才,经申报和认定,给予项目奖励(奖励的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五、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1、允许服务外包企业以非货币资本进行注册登记。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资方式外,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出资人或投资者以经过评估验资的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本进行注册登记,最高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70%。
2、加快服务外包企业工商登记流程。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区工商部门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对需要前置审批的,在区相关部门并联审批的基础上,实行一口受理,免费代理服务,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区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3、建立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最新统计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建立反映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并试行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4、加大服务外包推进力度。建立信息产业促进中心,引导信息产业集聚,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提升信息产业能级和规模。组建区服务外包公司,围绕发展重点,构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区扶持政策,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5、为企业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建设系统要为服务外包企业的建设项目提供政策辅导和服务。在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和“一条龙”服务,减少办理时限。
本实施意见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区有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结合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上海市闸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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